那天在府南河边见识了我的腿法,大头颇为倾倒,三番五次给我打电话,我听都不听,直接挂掉。有一天他还在下班路上堵我,一脸谄媚的肥笑,恨不能管我叫爹。其实我心里明白,朋友啊兄弟啊友谊啊,都是他XX的胡扯,指望靠着我吃钱才是真的。对于李良这事,我不太相信是他故意设的局,但站在岸边打打落水狗,顺路阴李良一把,黑他点钱倒是大有可能。警察真是毁人的职业,好好的一个人进去,不出两年就会变得又阴又毒,见了亲爹都要咬一口。我高中有个八拜之交叫刘春鹏,当年跟我一起偷过菜市场的西瓜,一起扎过班主任的车胎,第一年高考落榜,我们在合江亭相顾无言,长太息而掩鼻涕,哀老天之瞎眼,说到最后,我俩抱头痛哭,象两块粘在一起的破玻璃。他高中毕业后一直火车站附近当民警,几年下来,变得异常凶恶,对谁都六亲不认。前些日子有朋友开车在北站撞倒了几块栏杆,被他逮到,声称要吊销驾照。朋友找到我帮着说情,刘春鹏当着我面说好好好,“哥子的事就是我的事”,但一转过脸去,该罚款照样罚款,该扣分照样扣分,让我结结实实地丢了个大人。我还亲眼见过他把一个外地民工打得满脸是血,跪在地上苦苦求饶,就因为人家不小心踩了他一下。打完之后他还不解气,一脚把民工的包里踢飞,一只印有“为人民服务”的茶缸当地掉出来,在崎岖不平的城市里翻滚鸣响。
我说你可以相信王大头,但不应该随便相信一个警察。李良说钱都给出去了,想那些还有什么用?我心里窝着一口气,嘟嘟囔囔地诋毁公安部队的声誉,说他们是戴国徽的禽兽。李良深深地看我半天,叹了一口气,说你知道你的问题出在哪里吗?——“该当真的你不当真,该糊涂的你又不糊涂。”
那天大头的脸色很不好看,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瞪我。我想他一定听见我说的话了,脸不由自主地红起来,手足无措,坐立不安,场面十分尴尬。正想解释两句,李良突然发作起来,跟头把式地冲进卧室,到处翻腾,发出惊人的响声。我和大头急忙跑过去,看见他把所有的箱子、柜子、抽屉都翻了个底朝天,嘴里咻咻有声,大头说你找什么,不要急,我和陈重帮你找。李良头也不抬地说:“我记得还有一包,我还有一包,还有一包!”声音嘶哑刺耳,象一只在荒原上的嚎叫的狼。
可能是李良的记忆出了问题,我们把整间房子翻了个地朝天,也没找到他说的那一包。李良发作得越发厉害,拿着空针头就要往胳膊上戳,我和王大头同时扑上去拉他的手,等到针管夺下来,我们俩都出了一身汗。李良象中了紧箍咒的孙猴子,在地上不停地滚翻爬行,蛆一般扭曲着身子,作出种种不可思议的奇形怪状。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场面,心里又吃惊又难受,还怕他心脏病发作,就这么死了。王大头跟他搏斗了半天,气喘吁吁地对我下命令:“去!找绳子把他绑起来!”我刚要转身,被李良一把拖住,他可怜巴巴抱着我的腿,说陈重求求你,你出去给我弄一点吧弄一点吧。我费力地掰开他的手,纵身跳出圈外,李良在我身后砰的一声倒下,脸上糊满了鼻涕和眼泪,嘴唇乌青,瞳孔放大,象一具死不瞑目的尸体。
他几乎是被我们扛下楼的,那时天还没亮,整个城市空空荡荡,几个彻夜未睡的人轻轻飘过,脸上带着鬼魂的表情。把李良塞上车时他大叫了一声:“啊———”,声间尖利如刀,让我心惊胆颤,脑后一撮头发不由自主地竖起来,在成都初秋的风里瑟瑟发抖。
作完15天的强制戒毒疗程,李良胖了一些,脸上贼肉横生。出院那天他表情有点古怪,似笑不笑的,象高兴又象是失望,腮上的肉鼓鼓地跳,我想可能是刚戒完毒,生理上还不适应吧。回家前,我们到梁家巷吃了点东西,李良象个机器人一样张嘴闭嘴,面无表情地嚼着饭粒,一句话都不说。我受不了了,打拱作揖的求他:“哥子,你整出点响声来好不好?你这个样子很吓人哦。”他用筷子戳了戳碗里的水煮肉片,若有所思的告诉我:“操,还是咱们校门口那家饭馆的菜好吃。”
第二天他就失踪了,我一遍遍地打他的手机,就是没人接,把他家的门都快敲破了,也没听见回应。我心里无端地害怕起来,犹豫了半天,终于鼓起勇气给叶梅打电话,她冷冰冰的问我什么事,我说你回家看看吧,“李良可能…可能自杀了。”
李良一直把海子当成自己的偶像,那也是个神经诗人,1989年在山海关卧轨自杀。李良自称读完了海子的所有诗篇,并得出结论,说海子是死亡成就的英雄,所有苟活者在他面前都应该惭愧。这个理论后来被无限放大,终于成了李良的人生信条。大三下学期,文学社开创作笔会,装模作样地研究中国文学的未来走向,一群自命高尚的傻逼青年激动得鼻血狂喷。快散会时,李良突然问我:“陈重,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?”一群才子才女都瞪着我,我想了半天,说为了幸福吧。李良腾地站起来,一边绕场疾走,一边大声驳斥我的观点:“错!生活,生活只有一个目的!”
那是1994年,李良21岁,他那天穿一件红条纹的T恤衫,在校外小摊上买的,5块钱。关于生活的目的,他最终没有说,但我明白他的意思,那就是: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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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风的月夜 长草突然晃动
纯洁的纸钱飘落山岗
过路人 你珍藏的泪水
必将打湿我前生的遗衣
而那些滴落的
亦将默默丰满
———李良·《月夜》
叶梅气喘吁吁跑上楼时,我刚刚点上第三支烟。她没跟我打招呼,直接当当啷啷开了门,我鞋也没换就冲了进去。
李良不在。这栋府南河边的豪宅空得象一座被盗过的坟墓,窗户大开着,腥臭的风迎面而来。一只鸟儿扑扇着翅膀从眼前飞过,停在黄叶飘零的枝头。秋天到了,它也在为自己的归宿发愁吧。
把屋子彻底检查了一遍,排除了李良把自己的尸体藏在衣柜里、床底下等各种可能,我甚至还打开马桶盖看了一看。叶梅一直站在那里,斜眼看着我象个疯子一样进进出出,目光中充满了鄙视和不屑,似乎我只是一泡会动的狗屎。搜查完毕,她冷冷地发话了:“没想到你还这么够朋友。”我有点生气,板着脸回答:“李良是我这辈子最好的朋友,永远都是,我甚至…”我脸红了一下,叶梅抱着双手,一脸轻蔑,等着我说下去,我鼓了鼓劲,大声说:“我甚至可以为他去死!”叶梅哼了一声,拿鼻孔看了看我,表情异常狰狞,说李良可未必把你当成朋友,“你欠他32000元钱,他可一直都记着呢。”
我必须承认,我对叶梅依然是一无所知,我熟悉的只是她的身体,甚至———只是她身体的几个部分。她心里想的什么,我从来都没有关心过。李良上次阴森森地对我说:“她现在只听你的。”我听了面红耳赤,屁都没敢放一个,拔腿就跑。作为风月场中的老手,我隐隐约约能感觉到叶梅对我的感情,包括乐山那夜,包括她趴在我身上撕心裂肺的大哭,甚至包括她泼我的那一杯酒。让我困惑的是她后来的表现,从李良结婚到现在,我们一共见过六次面,她每次都象是刚从冰箱里钻出来,一张脸寒气森森,让我望而生畏。和赵悦离婚后,有一天清晨五点钟,她给我打电话,我迷迷糊糊地问:“谁啊?”她说是老子,我腾地坐起来,问她有什么事,她不说话,我揉了一下眼睛,听见话筒里传来震耳的音乐声,过了足足一分钟,她忽然道:“算了,就当我打错了吧。”然后无声息地挂了机。那时天色微明,一线曙光透窗而来,照着我惺忪的睡眼。我抱着电话傻坐了半天,脑袋里空空如也。倒头又睡,直到天光大亮。醒来后茫然若失,想不清楚那到底是梦还是真的。
不过我知道她说的是事实,李良和我不同,我大大咧咧的,永远不知道自己口袋里有多少钱,更不知道有多少钱是自己的,有多少是别人的,属于那种“包里剩下十元钱,花九元去买包烟”的品种。李良是个精细人,给人恩惠、受人恩惠都一笔笔记在心里。他既然记得我欠他的三万二,就应该还记得他欠我多少。
大四最后一学期,李良极其潦倒。所有的钱都扔在了麻将桌上。他手气总是不好,瘾头却总是很大。任何时候,只在站在楼道上喊一声:“三缺一啦!”他保准是第一个蹿出来报名。那学期开学时我带了2300,不到三个月花得净光,其中至少有一半是给他付了赌债。毕业后回成都,他连买火车票的钱都没有,全靠我大力赞助。到成都后无处容身,又是我把他收留在家里,连吃带住,蹭我爸的红塔山抽,我妈还帮他洗袜子。
是的,我要说的就是这个:朋友的价值就在于互相利用。那些断头流血的友谊,也许存在过,也许只是我们的幻想。
2001年秋天的一个下午,落叶飘零,灰尘弥漫,一个白色的塑料袋慢慢沉没在府南河灰黑腥臭的河水中,我站在岸边想,什么生呀死的,别逗了,我是说着耍的。